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7日电(孙志培 郑燕) 为进一步挖掘破产企业剩余资产价值,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近日,德化法院就福建省德化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到德化县桂阳乡洪田村实地查看破产清算企业资产状况。
办案人员先后走访矿区值班室、炸药仓库等场地,掌握破产清算企业目前资产现状,为后期制定企业资产清理方案奠定基础。
前不久,在某置业公司预重整过程中,德化法院根据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对于重整管理人人选的表决结果,指定临时管理人为重整管理人,充分激发了债权人参与企业破产程序的积极性、参与度。
“债权人推荐管理人制度,在充分尊重债权人意愿的基础上,提高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破产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有助于实现债权人对破产程序的知情权、对管理人的监督权,进一步赢得债权人对破产案件的理解和支持。”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质量,该院还依托“青风夜课堂”,定期开展“办理破产”专题研讨会,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堵点展开研究,推动破产案件高效审结。
下一步,德化法院将积极实践破产法律制度,优化破产制度运行,注重企业救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要求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做好企业资产清理和管理的同时,处理好债权的审计核查工作,在依法办理的基础上指导管理人加快破产清算工作,力求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