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7日电 台江区院秉持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聚焦法律监督精度,推动构建社区矫正检察发展新格局。2020年来,共开展现场巡查200余场次,共依法监督纠正各类违法问题49个,其中监督纠正漏管18人、脱管11人,为创建平安台江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变“人工监督”为“智能监督”。接入福建省社区矫正系统,通过日常巡查平台“入矫宣告、实时定位、训诫警告、外出请假”等8个核心功能模块,有效提升监督线索发现能力,实现从“人工监督”到“智能监督”的跨越。如通过巡查平台“入矫宣告”模块,发现台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社区矫正对象詹金明等人存在未在三日内作出入矫宣告情况,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并督促整改到位。发现法院违法交付15人,如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存在交付违法问题,导致该人缓刑考验期少计算1年。该院判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但缓刑考验期从2022年11月8日仅计算至2024年5月7日,缓刑考验期少计算1年,严重影响刑罚的有效执行。发现后台江区院立刻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建议该院依法监督,并督促黄浦区人民法院整改到位。
二是变“现场监督”为“远程监督”。通过对台江区社区矫正中心及10个基层司法所的入矫宣告室、训诫谈话室等监控视频回放,对辖区入矫报到、脱管漏管、依法收监等工作进行检查,实现从“现场监督”到“远程监督”的转变。如通过视频回放结合档案查询、谈话等形式发现部分司法所入矫宣告工作流于形式,及时建议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变“档案监督”为“数据监督”。联合台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形成社区矫正对象量化管理机制,制定量化打分细则,根据在矫人员的罪行、表现等进行量化打分,按照60分以上红色预警、61-79分橙色预警、81-89分黄色预警和90分以上蓝色预警进行“四色”分类管理。将社区矫正对象量化打分情况数据化、信息化管理,及时筛选分类并标注红色预警人员。通过电话问询、现场抽查、提醒谈话等方式重点监督红色预警人员,严防脱、漏管和违法犯罪发生。三年来开展谈话教育30次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树牢守法意识。
下一步,台江区院将继续秉持“能动司法”、“良性监督”理念,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彰显检察温度,通过通报案件信息、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统筹多方力量,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向纵深推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