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24年9月12日,上杭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某木材加工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电工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法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平台查询到资料。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企业做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案例评析
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危险性较大,一件件惨痛的事故案件不断提醒我们,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也容易对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该企业负责人通过微信扫描假证上的二维码,有显示该证信息就认为该证为真的,聘用员工上岗作业。侧面也反映出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业务不熟悉,没有掌握正确辨识特种作业操作证真假的方式。那我们该如何辨识呢?
(一)打开官方网址“http://cx.mem.gov.cn”。
(二)点击“进入查询”。
(三)输入完成的证件号码、姓名及验证码。
(四)如果证件上的信息与网页显示内容一致,可以判定该证件为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