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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法院深化生态司法保护 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我不应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我会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今年7月初,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滥伐林木案件。庭上,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向法官保证自己将履行生态修复协议相关内容。

  近年来,为深化生态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和推进生态司法服务,南安法院优化审判职能,整合设立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将涉生态行政、刑事案件归口集中审理,指定专人办理涉生态类刑事案件,组成生态合议庭,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监管职责。

  除有力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外,南安法院还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该院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开设《江河之上》生态普法专栏,每年都会定期走进林场、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此外,南安法院还通过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邻里法庭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理念的认可度、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据悉,该院今年已开展生态司法相关活动20余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