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7日电 “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讨回了欠款。我们真是太开心了。”6月5日,福州两级法院同步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近期执行到位的案款约9.4亿元。
为落实落细“惠企安商”行动要求,公正高效兑现涉诉企业合法权益,6月5日上午,在市委巡察组推动下,福州中院开展“惠企安商”涉企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本次活动邀请福州市委巡察四组副组长欧丽赐、巡察四组成员邓啸林到场监督,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福州中院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12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企业发放执行款1.65亿元。企业涉及金融、地产、建筑、贸易等领域。“企业正值投产在望的良好时机,资金短缺成为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感谢法院干警的辛苦付出,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在拿到执行款后,各企业对法院的快速执行纷纷表示感谢。
在福州中院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各基层法院深入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各施其策,共同发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发放活动。如鼓楼法院集中向作为申请执行人的金融机构发放执行案款,进一步化解金融矛盾纠纷;台江法院现场与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协议,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仓山法院举行关于发放执行案款新闻发布会,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对案款问题的关切等等。
下一步,福州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司法工作效能,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管理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水平。以近期福州市委巡察机构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提级联动交叉巡察为契机,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及时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主动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法治服务,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