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17日电(章贤巧)“法官,被执行人陈某这几天住在家里,每天八点左右就出门,能不能在八点前把他带到法院来?”申请执行人林某在电话里对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
原来,陈某向林某借款155000元后,未按约还款,林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尤溪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还款,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尤溪法院经查控发现陈某长期外出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便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日,申请执行人林某向尤溪法院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陈某现已回家,每日8点出门,去向不明。执行法官获悉后,于次日清晨到被执行人陈某住所附近蹲守,经2小时的等待顺利将陈某传唤到院。经沟通,陈某表示自身没有收入,无法还款,承办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往拘留所前,陈某主动与家人联系,并希望承办法官组织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家人筹款15000元一次性支付给林某,余款逐月偿还。至此,该案得以和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