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4日电 福州民营经济相对发达,是福州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党的二十大要求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2年,福州市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12月2日,福州市检察机关举办“做优做实服务民营经济新闻发布会”。福州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司万雷,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执行副会长翁云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发布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修锎主持。
发布会上,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余深画通报今年福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做法与成效。
今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实服务保障措施、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为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准确把握形势发展新要求,着力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挂钩联系100家民营企业,主动登门问计问需,帮助解决企业关切问题70多件。二是树立正确服务保障司法理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今年来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或撤案涉经济犯罪67件,不捕397人、不诉439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8.25%、19.96%。三是注重改进司法办案工作方式,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逮捕等强制性措施,慎重发布涉民营企业案件新闻,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声誉。四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综合保护力度,在全省率先挂牌设立福州市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牵头与市中院、市公安局、市版权局等单位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6人。
二、持续提升检察监督新力度,立足职能充实服务保障措施。一是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各类犯罪,与市公安局、海关缉私局、海警局等部门会签《检警协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纪要》,推动形成护企联盟工作机制。今年来,共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涉经济类犯罪641人、起诉1760人,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90人,帮助挽回损失1360多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市工商联统一指导下,全市已全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截止目前,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0件,依法对9家企业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14名涉企人员作出从宽处理决定。三是不断加大涉企诉讼监督力度,今年来共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5件,纠正强制措施适用不当1件。加大对裁判不公、违反审理期限、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案件监督纠正力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四是运用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深入剖析侵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发案动态、原因隐患、监管漏洞等背后深层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1件,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三、积极延伸检察保障新触角,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一是扎实落实普法责任,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围绕企业法治需求,组建“法润榕城”普法宣讲团,精准开展普法巡讲23场次,涵盖200多家企业单位,社会反响热烈。二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民营企业权益救济。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办理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发现并清理“挂案”17件。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和举报20余件,有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三是注重沟通协作配合,凝聚民营企业服务合力。强化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协作配合,建立了一批涉企检察室、服务窗口和工作站,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如,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窗口”、会同市港澳台办设立首家台胞权益保障检察官工作室、在福州台湾会馆设置检察联络点等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