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7日电(陈宇丹 陈章清)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
2021年10月份左右,陈某某在网络上购买了10多颗大麻种子及种植大麻所需要的工具与材料。2021年12月,陈某某在其住处试种1株大麻植物。种植成功后,陈某某通过风干技术制作了4、5份大麻,并将其送给吸毒人员林某甲和林某乙吸食。同时,陈某某又在其住处种植了9株大麻植物。
2022年4月20日,林某乙联系陈某某求购大麻。陈某某同意将1包大麻以4000元价格售予林某乙,双方约定在福清某高速服务区交易。后陈某某携带1包大麻到达交易地点与林某乙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陈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上查获并扣押1小包疑似大麻绿色干草状物品和1盒卷烟纸。2022年4月22日,公安机关在陈某某的住处查获9株正在种植的大麻盆栽和5包绿色干草状疑似大麻成品。经称重,上述6包疑似大麻绿色干草状物品总净重为184.22克。经鉴定,6包疑似大麻绿色干草状物品及9株疑似大麻绿植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违反国家禁毒法规,向他人贩卖大麻,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吸食毒品法不容,贩卖毒品不可赦。任何制造、贩卖毒品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触犯法律底线,最终只能自食毒果。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