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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法商益企”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8日电(黄艳)“法无商不兴,商无法不稳,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建章介绍,2024年以来,三明市法院、市工商联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与组织平台优势,联合推出并深化“法商益企”专项行动,打造覆盖民企全生命周期的司法服务链。2024年全市民企涉诉纠纷同比下降6.22%,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提升至50.01%,民企对司法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机制联动,架起供需“连心桥”

  氟新材料是清流县支柱产业,然而,部分相关企业因深陷债务纠纷导致资产长期被查封。2021年以来,清流法院立足县域实际,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以高质量司法助力赋能氟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由县政府牵头组建涉氟新材料闲置资产盘活工作专班,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作、法院处置”的长效机制,法院组建专业力量,常态研判涉法涉诉问题。

  针对评估耗时费钱问题,法院定期推送《司法拍卖资产推介表》,协同工信、开发区、乡镇府等线上线下招商,扩大知悉度,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6家企业闲置矿产、土地、厂房、设备全部成交,总额7.81亿元,溢价率达5.11%。

  清流法院的创新做法只是三明法院健全“常态化”联动机制,架起企业供需桥梁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三明法院注重融合联络,构建全市法院“网格化”司法服务体系,整合“三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力量,组建专业司法助企团队,深入商会、企业“把脉问诊”,建立“一企一策” 司法需求台账,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去年以来,联动走访企业326家、收集意见建议164条、提出风险防范建议167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6000余册。

  依托商会人缘、地缘、商缘优势,三明法院聘请 16 名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商(协)会会长、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担任“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并通过深化“法院+工商联”“法院+商会”法调衔接多元解纷模式,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高效化解纠纷。2024 年以来,诉前调解涉企纠纷16件,有效将矛盾化解在诉前,降低民营企业诉讼成本。

  靶向施策,激活发展“新动能”

  为精准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加大对新领域、新赛道的司法供给,三明法院不断探索司法服务新路径。2024年6月,三明法院在三明市法务区设立“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司法服务中心”。

  该中心以商事审判服务为特色,按照两级法院共同入驻、一体运行的模式,推动以涉ESG为主的各类商事纠纷案件“一平台集中管理、一揽子多元解纷、一体化协同治理”,形成面向生态新城、辐射全市的立体化司法服务格局。全年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解决诉求64件,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聚焦企业全周期痛点,三明法院靶向发力:梳理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共14册,为民企精准“排雷”;围绕职务犯罪预防、新公司法适用等热点,开设8场定制化“法官讲堂”,助力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在重要节点举办10场法院开放日活动,吸引150名企业家“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

  护航全程,厚植营商“法治沃土”

  此前,某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某食品公司生产的豆制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被罚款6.5万元,因该公司未及时缴纳,依法加处罚款6.5万元,合计13万元。泰宁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经调查发现某食品公司涉案货值低,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企业经营困难无力承担高额罚款。

  法院经研究认为,原行政处罚幅度过重,违反“过罚相当”原则,遂决定暂缓执行。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向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撤销原处罚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某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司法建议将罚款调减至5万元,该公司接受处罚并主动交纳,案件圆满化解。

  “司法温度是企业再生的养分。”张建章表示,三明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创新“失信预警”和“执行宽限期”机制,去年为39家配合执行的困难民企修复信用,激励自动履行义务800余件,让司法温度成为企业再生的养分。

  同时,三明法院着力降低维权成本,对民企账款案件快审快结,平均审理周期压减至24.62天;执行环节审慎冻结基本账号,退费及执行款发放时限压缩至15日内,缓解资金压力。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同步筑牢——严惩侵犯“专精特新”企业核心技术及恶意竞争行为,相关案件审结量同比增长5.23%。

  从“问需于企”到“赋能发展”,再到“护全程”,“法商益企”行动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三明法院正以司法之力不断疏通企业发展堵点,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