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件召开上门公开听证会,案件双方既是“同引一渠水”的“老乡邻”,又是因为这渠水“大打出手”的“新冤家”。通过检察官调解和上门检察听证,这对积怨的邻里最终握手言和,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这场纠纷画上圆满的法治句号。
田地用水起争执 古稀老人大打出手
2024年6月23日傍晚,古田县某自然村坝头水渠边传来一阵争吵声,70岁的黄某某与74岁的蔡某某在种菜时因菜地用水问题发生争执、扭打,最终造成黄某某轻微伤、蔡某某肋骨骨折轻伤的结果。案发后,嫌疑人黄某某不认罪,被害人蔡某某亦拒绝接受调解和赔偿。承办检察官经调查走访,发现黄某某和蔡某某系同村邻里,几十年间关系一直不错,却因本次“小案”矛盾产生了心结。案件该如何处理?“一诉了之”?还是促使双方放下心结、妥善化解矛盾?
现场调解听心声 释法说理解心结
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及时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检察官来到当事人所在地,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原来黄某某无法理解自己先被蔡某某殴打受伤却涉罪,蔡某某则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但黄某某却向公安机关报警,担心司法机关偏袒黄某某。针对双方的心结,承办检察官先向黄某某详细解释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的区别,又和蔡某某耐心说明司法机关案件办理程序,并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场解开心结,均表示相信检察机关会公正处理并签订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上门听证促公正 厚植乡村法治土壤
“感谢检察机关的公正处理,我和老蔡现在又是好朋友了……”听证会上黄某某激动地说到。为提升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综合考虑老年被告人出行问题与乡村地区邻里矛盾化解效果,检察机关主动将释法说理搬到案发现场,同时邀请该村群众参与旁听。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及听证员通过“家长里短”式普法,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重点提醒“遇事讲法不冲动,平安健康是第一”。
据介绍,针对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古田县检察院始终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调解+听证”工作机制,用“百姓话”将法、理、情讲透,既能说服当事人,又能教育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