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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以案为鉴、以案释法的效果,莆田市应急管理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案例1:生产经营场所未设紧急疏散标志

  2025年4月8日,莆田市荔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荔城区某鞋盒加工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安全出口没有紧急疏散指示标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个体工商户)处100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2:无证上岗作业

  2025年2月18日,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莆田市某集装箱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100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3: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2024年12月27日,仙游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仙游县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许可证载明的仓库外储存219件烟花爆竹。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200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4: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

  2025年4月2日,莆田市荔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荔城区某花炮店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现场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3000元人民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