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黄美榕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与洛江区住建局联合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获得当事人高度赞誉。
原来,2021年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杜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欠缴物业费41415元及逾期缴款违约金。多年来,洛江某物业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向杜某催收物业费,杜某均置之不理,该公司遂起诉至洛江法院。
洛江法院收到该案件后,及时与杜某取得联系,经了解,杜某系因诉争店面外墙漏水,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未果,也向当地社区、街道办等部门反映无果,故拒绝缴纳物业费。
为更全面了解案情,准确认定事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件委派洛江区住建局联合调解,并邀请具有住建领域专业知识和纠纷调处经验的专家及物业协会工作人员上门现场调解。
期间,洛江法院、住建部门、物业协会、物业公司等几方的工作人员到杜某的店面进行现场勘查。经住建专家现场勘验和调查发现,漏水问题系因外墙渗水导致,确因物业公司维护不当造成。
本着促进“矛盾纠纷根源性化解”的原则,住建专家现场向双方答疑解惑,调解人员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初步达成协调方案:物业公司承诺近期对店面内外墙进行全面修复,墙壁修复好后经观察若未再漏水,杜某及时向物业公司足额缴纳物业费。由物业协会督促物业公司完成墙面的修复工作,并跟踪修复后有无漏水情形。
达成调解方案后,物业公司及时联系工人进行现场修复,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外墙壁的修复工作。修复工作完成后正值多雨时期,经观察未再出现漏水情形。
鉴于诉争店面未再漏水,调解员根据双方初步达成的调解方案及时敦促杜某缴纳物业费,杜某对修复结果表示满意并及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因物业公司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自愿放弃对逾期违约金的主张。
至此,该起拖欠三年多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也避免了业主另行起诉物业公司涉侵权纠纷案件,这样“一揽子”解决纠纷的模式不仅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诉讼成本,也从源头上解决潜在诉讼案件,得到当事人的盛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