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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法院高效执结借款案 权益兑现暖人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姚海娇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2019年,借款人陈某某及其配偶李某向屏南县某银行贷款3万元,后陈某某以各种理由拖欠,某银行遂向屏南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陈某某、李某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法院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依法以终本方式结案。

  2024年,屏南法院在采取院内交叉执行并更换承办人的方式恢复执行后,依托“执行+公安”联动机制,终于使本案有了重大进展。

  “法院吗?我们已经锁定被执行人陈某某的下落,随时可以配合将其控制。”近日,派出所的一通电话让执行干警喜上眉梢。考虑到案涉标的较小,承办法官与陈某某耐心释法明理,但陈某某仍心存侥幸以没钱为理由拒不履行,故承办法官采取以拘促执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慑于法律的威严,其家属积极主动帮助偿还本金及利息,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