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李圣笛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暖冬执行”集中执行行动,旨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过个舒心年、暖心年。本次行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共同见证,并通过电视台进行全程直播。
据悉,姚某福于2021年向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5万元。2023年,因姚某福未履行还款义务,信用社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姚某福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姚某福名下车辆,但未实际扣押。行动前,申请执行人向罗源法院提供姚某福目前在某板材店内工作的行踪线索。
执行干警来到板材店,发现姚某福就在店内,其名下车辆也停在店门口,于是立即扣押车辆,并将姚某福拘传到法院。迫于执行威慑,姚某福当场积极向亲戚朋友筹措款项,与信用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余欠款承诺分期偿还。
据介绍,罗源法院此次执行行动成功强制腾房1套,扣押车辆1辆,拘传被执行人5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3人,促成执行和解2件,全网观看量达1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