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郑丹敏
2024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倾力善为,创新基层治理格局,创建“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设立诉非联动工作站,创建“无讼景区”“无讼社区”“无讼乡村”,助力打造“和合晋安”特色品牌。
晋安法院深化重点领域治理,与省房地产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晋安交警大队、省信和消保中心探索“法院+交警+保险”协同化解新模式,实现减时、降费、优程序;做实行政实质解纷,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行政检察、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等有机衔接,推行“一案三书”工作机制。
此外,晋安法院还做优法律专员服务,全面推行法律专员制度,深入社区、乡村、企业、校园等开展各类活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据统计,晋安法院诉前调解各类金融纠纷860件,诉前调解道交纠纷365起,调解成功率达50.68%;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35件,行政案件数同比下降12.61%;法律专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校园等开展各类活动近50场,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举行调解业务培训3场次,覆盖80余名调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