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日讯(本网记者 朱琳 文/图)11月1日,时值第三个“福州企业家日”,福州中院在福建省浙江商会(安澜会馆)举办“商和榕城”惠企安商系列活动暨“福州企业家日”主题活动。

在福州法院惠企安商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福州法院通报了惠企安商行动阶段性成果,集中展示福州两级法院半年来在落实落细惠企安商行动部署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会上还发布了13个公司治理篇的惠企安商典型案例,从审判实务角度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指引。
在商会纠纷调解联盟成立仪式上,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在致辞中强调,惠企安商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全市法院要进一步优化举措,推深惠企安商行动,坚决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要进一步协同联动,发挥调解联盟作用,提高“商和榕城”商事调解联盟的社会认可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要进一步树好形象,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共同构筑正气充盈的模范机关。全市法院要以商会纠纷调解联盟成立为新起点,持续完善涉企司法服务机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浙江商会会长董加余在致辞中表示,商会将发挥好政商纽带作用,以“商和榕城”商事调解联盟成立为契机,促进资源整合共享,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商事纠纷化解平台贡献力量。
为充分发挥商会在预防化解涉企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共同构建商事纠纷领域多元化解机制,活动现场,福建省浙江商会、福州市南平商会等九家商会联合签署了《“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单位联盟、人员联聘、机制联动、调解联合、数据联通、品牌联创的“六联”合作模式,组建了以福州中院为总倡议单位,其他九家商会为初创成员的“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
活动中还聘任了在商事纠纷化解一线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首批21名商会调解员、营商环境法治观察员。今后,福州法院将依托商会纠纷调解联盟,针对以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人士为平等民事主体、涉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各类民商事和劳动争议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引导企业树立“商人纠纷商会解”理念,力争促使涉企矛盾不出企业、不出商会,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