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9日电(郑涛文 陈雪敏) 8月30日上午,龙岩高速执法支队一大队在东肖收费站开展运政执法检查期间,查获厦门某公司的一辆违法轻型厢式货车,该车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核查,车上装载12瓶乙炔(瓶容量1公斤,总计12公斤)、5瓶氩气(瓶容量10升,总计50升)。根据危险品分类,乙炔属于易燃气体,氩气属于加压气体,不当运输可能引发燃烧甚至爆炸。

9月5日下午,当事人来到东肖中队的受理大厅接受处理,承认“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针对“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作详细解读。
危险货物是指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或财产造成危害的货物。根据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分类通常分为理化危险(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固体等)、健康危险(急性毒性、呼吸或皮肤过敏、致癌性等)和环境危险(危害水生环境等),每一类危险货物都有其特定的包装、标识和运输要求,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司机和押运人员必须接受危险货物运输的专业培训,随车携带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以确保运输安全。

龙岩高速执法提醒,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违规行为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接下来,执法人员将加强对利用 4.5 吨以下普货轻型厢式货车运输危险货物的检查力度,维护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