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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25万!泉州市丰泽区公布1起典型违法案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会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公布1起危险化学品相关典型违法案例,请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让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维护巩固辖区安全发展环境。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6日,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区公安分局《违法线索移送函》和相关案件证据材料,发现泉州某涂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硝化纤维素(《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版》序号:2208)。经过依法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所办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范围无硝化纤维素,其购买价值10万元的硝化纤维素供某制漆厂作为生产原料,购买硝化纤维素货款用于冲抵购买平光漆货款,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处罚情况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及《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三阶次的规定,丰泽区应急管理局对泉州某涂料有限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壹拾万元(¥100000.00元),并处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