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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不成引财物之争 长汀法院释法析理巧调解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因情感纠葛引发的财物纠纷案件。

  据悉,赖某与温某于2022年1月在朋友聚会上相识,在相处中,赖某对温某产生好感,遂开始追求温某。2022年1月至6月期间,赖某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向温某转账20余次,共计1万元,并为其购买衣服等物品,价值合计约6000元。2022年7月,温某明确告知赖某不想和其确定情侣关系,尔后将赖某的联系方式删除。赖某被拒后,向温某索要归还其追求期间支付的全部财物,温某则认为这不是自己索要的,系赖某主动赠与,坚决不予返还,赖某遂将温某诉至长汀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长汀县法院承办法官通过查看赖某的转账金额、购买记录,发现转账数额多为520、1314等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金额,且购买的衣服等物品财物价值较低。通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愿,温某自愿返还赖某某15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钟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