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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安法院“一庭两所一中心”合力解“薪”愁

  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5日电(戴振康 关丹丹) 今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探索“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旨在通过源头多方多元共治,实现诉源治理的高效集约,打造“和合无讼”的晋安模式。

  近日,晋安法院运用“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84万余元的劳资纠纷,将纠纷就地化解、诉讼止于未发,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在7月的一次联席会议上,新店镇“一庭两所一中心”成员单位像往常一样,开展信息互通,对矛盾纠纷进行常态摸排,晋安法院新店法庭获悉了一起劳资纠纷。

  原来,林某已达退休年龄,福建某置业公司共拖欠其工资、补偿金、福利待遇等84万余元,林某催讨未果后,向新店派出所寻求帮助,派出所根据“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将纠纷流转至综治中心进行化解,目前林某正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天会后,新店法庭审判团队第一时间与司法所、综治中心对接,深入了解案情,靠前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在纠纷调处现场,审判团队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及意见,以情讲法、以法唤情,同时结合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释法析理,分析诉前调解相较诉讼程序的优势,并就双方矛盾焦点逐一沟通。最终,在审判团队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林某与福建某置业公司握手言和并达成限期履行的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得以高效、圆满化解。

  审判团队敏锐地意识到,受新店法庭管辖受案范围影响,人民调解员亟需劳动争议纠纷法律实务培训,以提升类案调解能力,促进行业性、类型化纠纷预防化解在萌芽、止于未诉。审判团队趁热打铁,以这起劳动争议为切入点,现场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专项培训。新店法庭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为人民调解员详细解读劳资纠纷相关法律法规,以辖区内常见劳动争议纠纷为例,“手把手”带教分享调处经验做法,以案释法、以案促学。

  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这样的培训生动形象,针对性和实用性强,不仅让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掌握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法和技巧,既为调解员“充电”、也为人民调解“赋能”。

  下一步,晋安法院将继续深化枫桥机制建设,持续优化“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建设,汇聚解纷合力,确保机制实质高效运行,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晋安、法治晋安贡献法院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