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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工厂经营者拒不整改!恐吓工作人员!拘留18日!

  5月30日,晋江市陈埭镇执法人员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加工厂通道严重堵塞、电线未套管、危化品未设独立间存放等,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对该加工厂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督促其整改。事后,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加工厂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对指出的消防问题均未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

堵塞疏散通道
堵塞疏散通道

  7月12日,晋江市陈埭镇工作人员再次复查该场所时,发现该加工厂经营者张某某在未整改的情况下,私接电线,擅自使用被查封的场所。

线路未套管
线路未套管

  派出所民警随即介入,在传唤时,当事人恐吓威胁工作人员。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擅自使用被查封部位、威胁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对张某某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十八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