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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莆田市9起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震慑海上渔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海上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近日,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公布9起渔船故意屏蔽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和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4年3月21日上午,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泉州晋江深沪中心渔港对莆田籍渔船进行异地现场核查,核查中发现闽莆渔2***7等9艘莆田籍渔船北斗信号显示在深沪中心渔港内,但实际上该9艘渔船并没有停泊在深沪中心渔港内,也没有相应的出港报备记录,涉嫌故意屏蔽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等行为。

  2024年3月23日,渔政执法人员在湄洲岛一级渔港内登临检查了上述9艘船舶。经认真调查,认定闽莆渔2***7等9艘渔船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存在如下违法行为:故意屏蔽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和未按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

  二、案件办理情况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对上述9艘渔船实施行政处罚和教育,总计罚款约42万元。

  三、案例评析

  本案中,涉事渔船人为的屏蔽信号,造成船舶在合法区域作业或处于停泊状态的假象,执法人员通过技术分析和比对,根据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和现场巡查相结合的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可疑定位船舶,突击检查并对违法违规渔船实施严厉处罚,切实发挥了行政执法的警示教育及震慑作用。

  【重要提醒】

  渔业船舶安装并使用北斗安全救助终端是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作业、统一规范渔业船舶管理、保障辖区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不仅是渔业主管部门加强渔船进出渔港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便利渔船进出渔港和加强捕捞渔获物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渔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船舶信息、船员信息和开展海上救援等服务。擅自屏蔽北斗安全救助终端,不落实进出港报备手续等将存在海上重大安全风险,请广大渔民朋友务必严格遵守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