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9日电(朱昌伟 邓浩杰)“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日前,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和区妇联共建的家庭教育指导站,经办法官正在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这是新罗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据悉,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因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0年初,张某(男)与黄某(女)确认恋爱关系,并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女,取名小欣(化名)。2024年3月,张某认为双方常有口角,维持婚姻关系已无必要,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婚生女小欣由张某抚养,黄某支付抚养费直至小欣年满18周岁。法官经审理认为,张某与黄某经恋爱后登记结婚,且育有一女,尚年幼,需完整的家庭共育成长,目前双方虽产生矛盾,但仍有和好可能。张某未提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应当准予离婚的事实,其请求离婚的理由目前尚不充分,故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为切实保障小欣健康成长,4月16日,经办法官邀请张某和黄某到新罗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通过观看家庭教育指导宣传片、宣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现场教育指导等方式,引导双方珍惜婚姻,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在经办法官的家庭教育指导下,双方当场承诺,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将一如既往,尽心尽力,给小欣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与未来,据介绍,新罗法院将充分发挥《意见》作用,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审判方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