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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抚养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为孩子“撑腰”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1日电(李斌)夫妻离婚后,父亲不给孩子抚养费,拒接电话、人去楼空,日前,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见招拆招”,依法强制执行为孩子“撑腰”,将拖欠的抚养费全部执行到位。

  据悉,肖某与张某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并约定儿子小甲由张某抚养,女儿小乙由肖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离婚后,肖某以小甲也一直跟随自己生活为由,向松溪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小甲的抚养关系。经该院调解,双方同意小甲由肖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但张某未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肖某遂向松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张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张某的执行线索,执行干警迅速驱车前往福州市某乡镇,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已搬离原住所。

  为了尽快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马上进行了走访调查、摸排查找等,并且同申请人联系询问线索,最终确定了张某的现住所地及工作地点,经过蹲守,发现张某已经返回住所后,执行干警当即上门将其拘传。在询问过程中,张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想支付抚养费,而是因为肖某不让自己探望小孩,所以才没有支付。执行干警向张某释法,探望权和给付抚养费各自独立,不能相互抵消也不能互为前提,同时考虑到子女探望权是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关联问题,执行干警本着能动执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积极向申请人了解张某所说情况,但双方各执一词。

  执行干警从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推心置腹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引导双方打开心结、增进彼此理解。对张某未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他履行抚养义务的必要性以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同时也对肖某释法明理,告诉她父母的陪伴对孩子健康成长十分重要,不能拒绝父亲张某行使探望权。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和法律震慑下,张某当即表态愿意履行,当场付清了拖欠的抚养费32300元,并承诺以后会按时支付抚养费。肖某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张某行使探望权。至此,案件得以高效执结。

  松溪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活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努力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