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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虚构事实诈骗情人 一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5日电(孙海龙 张芊芊)近日,福建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5月,被告人王某某与周某某打麻将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后被告人王某某以开房未实名登记为由诈骗13000元,以酒店被罚款为由诈骗9500元,以疏通关系为由诈骗25500元,以办理贷款刷流水为由诈骗80000元,以办理国际转账业务为由诈骗15000元,共计诈骗周某某143000元。同时被告人王某某还诈骗伍某97330元,诈骗余某某19000元、蔡某某36000元。

  明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9533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在庭审中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