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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以案释法零距离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日电(林晓婷)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将“巡回法庭+田间普法”工作模式深入群众百姓,永春县人民法院下洋人民法庭干警驱车30余公里前往横口乡,公开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开展一场与群众“零距离”的审判。

  60岁的郭某甲20年前受雇佣于郭某乙从事挖掘施工,在某次施工过程中不幸被掉落的石块砸伤腰椎致下半身瘫痪。永春法院第一次审理时,判令郭某乙赔付郭某甲20年护理费等相关费用。20年过去了,在郭某甲家人的精心护理下,郭某甲如今依然健在,只是生活不能自理。近日,郭某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郭某乙继续赔付今后5年的护理费用。

  下洋法庭考虑到郭某甲身患残疾,年纪较大,加之所在的村落路途偏远,交通不便,遂决定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和申请诉讼费减免手续,并决定到其“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

  为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做好诉源治理,近年来,下洋人民法庭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进辖区山区林间、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当庭调解,让人民群众就地享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将办理案件和普法宣传延伸到群众“家门口”,真正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