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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法院深入探索“生态司法+碳汇”机制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8日电(陈明)2023年来,永泰法院坚持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核心,依法妥善审理涉林案件,落实最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制度,结合预防、管护、打击、惩戒、修复等措施,探索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业碳汇新路径,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格局。

  优化顶层设计,创新践行“双碳”战略司法举措。参与县政府“福碳”产品开发管理,试点推进司法碳汇交易流程,引导森林损害赔偿责任人主动认购3884.25元“福碳”。护佑万物生灵,联合福州中院、藤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加强藤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协作,签署框架协议,设立联络点。

  强化职责履行,践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理念。以“破坏者修复、损害者赔偿、法院引导监督、司法行政联动”为原则,准确把握涉碳权益的法律属性,移送渣土倾倒损毁修复林木线索,违法行为人受到补种林木720株并处罚款。依法审结涉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处被告支付森林生态修复费用1854.9元,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3884.25元用于购买碳汇。

  延伸司法服务,深化“生态司法+保险”工作机制。持续为全县古树名木购买保险,积极协调处理受台风“海葵”影响的3起古树受损事件,获保险赔偿金7000元用于抢救、复壮。推动“三茶”融合发展一体化保护,设立司法保护联络点,出台司法护航十项措施,实行“一茶企一法官”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签署《古茶树保险协议》,首次为120株古茶树投保财产损失险,保险金额18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