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故意毁坏法拍房?赔了夫人又折兵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7日电 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渐渐为人们所熟知,通过公开拍卖的处置手段,将车辆、房产等涉案财产以最快速度、最大价值兑现成“真金白银”装进胜诉人的口袋。

  然而,司法拍卖靠不靠谱,成交之后标的物能否顺利交付,交付的标的物与看样时不一样该怎么办?竞买人心中始终会有这方面的疑虑。今天就随执行法官来看一起被执行人故意损坏拍卖房产的案件。

  近日,湖里法院受理了一起银行金融借款纠纷,因被执行人邱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位于湖里区钟宅的一处房产。因该房产系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且被执行人承诺一旦拍卖成交就主动配合交房,秉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法院并未要求其在拍卖前腾空房产。

  该房产拍卖成交后,本应可以顺利推进的执行程序此时却出现了巨大的波折——买受人收房时发现房屋内的中央空调已被全部拆走,屋顶严重损毁,屋内一片狼藉……房屋的现状与评估拍卖时的状态相差甚远。

  经过调查发现,毁坏房屋的人员正是被执行人邱某。他狡辩称:法院拍卖的是房屋主体,拆走中央空调的行为与法院无关。面对被执行人的“蛮横无理”,执行法官立即向其释法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法官正告邱某,拍卖房屋内的中央空调系房屋的附着物,是房屋的一部分,他破坏房屋墙体强行拆卸中央空调的行为已构成恶意毁损查封财产,其行为已经违法,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邱某如此“无法无天”的行为,不仅不能维护自身权利,而且必然面临法律的制裁。

  事实与法律面前,被执行人邱某后悔莫及。但这不够!每个人都必需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执行法院对邱某采取了拘留措施,邱某自食了恶果。在巨大的执行威慑下,邱某的父母因担心邱某被进一步追责,最终主动承担了购买新的中央空调并修复房屋的责任。

  法官警语:你认为的你的财产,你不一定能处分。

  执行案件中,涉案标的物一旦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即处于司法权力控制之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任何组织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现状或进行权利处分。否则,罚款、拘留等司法惩戒措施将接踵而至,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因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而被追究刑责。

  近年来,湖里法院不断规范执行财产处置工作,实现司法处置全方位提速增效,全流程公开透明。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用足强制措施,坚决保护各方当事人,包括司法拍卖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