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日电(孙仁海)11月29日,三明高速执法支队宁化中队在泉南高速公路清流收费站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时,查获一起驾驶员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的违法行为。据了解,该车装载的货物是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驾驶员在出车前没有认真检查应当随车携带的材料。随后,执法员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图为执法员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三明高速执法支队供图
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是中队辖区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为了把控危险货物托运和运输安全,11月30日,宁化中队执法员深入该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运输从业人员作普法宣传。针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按照危险货物托运规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并向承运人提供危险货物托运清单;针对承运驾驶员,执法人员现场告知他们提醒所属承运企业应当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和安全卡,并随车携带,出车前检查相应证件、材料是否完备,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检查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设备器材是否配备齐全。
此次近距离走访危险货物生产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筑牢危货托运和运输安全防线,有效增强了相关企业及危货运输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