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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助金融 护营商

  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2日电(李慜 徐心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防范化解不良信贷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助力辖区金融企业良性发展,日前,秀屿法院执行局联合辖区金融机构,重点针对长期未结、未执行到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等,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的行为,增强执行质效,提升执行工作威慑力。

  当天清晨,秀屿法院执行局集结16名执行干警、4辆警车按照既定计划全力出击,兵分两路,驱车奔赴各街道村居对21起涉金融案件展开“地毯式”执行。

  法治教育敲警钟

  被执行人被拘传至法院后,法院执行干警先集中对被执行人开展法治教育,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释明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概念及入罪标准,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逃避执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劝告被执行人应树立尊法、敬法、守法理念,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规避执行、抗拒执行。

  执行和解把家还

  某银行与张某某、郭某某、王某某、徐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迟迟未按生效判决偿还某银行借款本金30万元及相应利息,某银行遂向秀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即进行相关财产查询,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郭某某、王某某、徐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根据申请人某银行近日提供的线索,本次行动,执行法官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张某某的住所,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张某某在经过集中法治教育,知晓其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的风险后,态度出现转变,主动向申请人某银行表示其愿意想办法偿还借款,并对此前逃避执行的行为表示深刻悔过。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使申请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张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张某某当场向某银行偿还15万元,剩余款项约定分期偿还。

  拒不履行遭拘留

  某银行与黄某、康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康某、黄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某银行本金260535.64元及相应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黄某、康某从未主动偿还借款,履行态度消极。在案件执行立案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二人始终未予理睬。根据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提供的线索,秀屿法院在本次行动中成功将被执行人康某拘传至法院。经过集中法治教育及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康某仍无还款意愿。在反复劝说无果后,执行干警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康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晚将其送至市拘留所收拘。

  铁拳出击,战果累累。本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显著,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次,提前解拘5人,送拘留所收拘8人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41万元,有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秀屿法院将持续推动执行攻坚常态化,推进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涉金融案件等执行力度,用足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等,筑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司法防线,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