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13日电(陈盛宇)“感谢法官帮我解决了困扰我家这么多年的问题!”近日,当事人姚某甲的母亲激动地将两面印有“倾心服务、廉洁高效”“雪中送炭、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以表达对该院法官敬业尽责、为民解忧、热情服务的感激之情。
2010年,姚某甲的爷爷不幸因病去世。因三兄弟关系恶劣,且自己的两兄弟长期未归家,为便于家人生活及办理产权登记,姚某甲的父亲老姚将自己的两兄弟告上法庭,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对姚某甲爷爷生前拥有的位于永安市龙岭自建的房屋进行分割。2011年5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姚家三兄弟均等继承房屋面积,面积差额部分由三兄弟内部自行依法补偿。
判决书虽然下达了,但是如何实行却成了难题。老姚与另外两个兄弟感情并不和睦,且二人已经数年没有回过家。此后的多年时间里,老姚多次向自己的两位兄弟提出办理房屋分割的要求,均被拒绝。而老姚奔走相关部门,被告知该事项依法应当由当事人均同意后方可进行,无法一人独立完成。这件事也就一直被搁置了下来。
2019年2月,老姚因病去世后,姚某甲多次找到自己的二位叔伯,要求依据判决书对爷爷生前遗留的房产进行分割并办理房产证明。但姚某甲的二位叔伯考虑到老姚已经去世,姚某甲及其母亲并非是生效裁判的当事人,同他们进行协商分割,程序上存在诸多不便,现实中也将产生一系列问题,因此未答应姚某甲的分割申请。2023年8月,姚某甲在医院进行体检时,发现自己可能患有重大疾病。担心自己重病确诊后母亲将来的生活成为问题,遂决定向法院申请执行,希望能借助司法的力量将十几年前的生效判决执行到位,了却父亲生前的一桩心愿,也能够给母亲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永安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得知事情的原委后,考虑到姚某甲的身体状况不佳,为保障姚某甲的合法权益,遂为其开立“绿色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受理姚某甲的执行申请后,立即移送给执行局,并告知执行局当事人存在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立即审阅材料并联系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的始末。经过长时间反复、大量的沟通,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姚某甲的二位叔伯终于口头上同意进行过户分割,但二人内心却仍有抵触情绪,一直不愿意动身前来办理。执行法官见状,立即赶往厦门姚某甲二位叔伯的居所,现场对他们进行询问并制作执行笔录。最终,姚某甲的二位叔伯同意进行过户分割。2023年9月18日,在得到当事人的肯定答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做出裁定书,要求房管局依据裁定为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并分割。三天后,姚某甲接到房管局的通知,其所办理的业务已经完成,可以到房管局领取房屋登记证。至此,这桩牵连了两代人的“忧心事”终于获得了圆满的解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