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4日电(晋研)今年以来,晋安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贯彻落实“保交楼、稳民生”的工作目标,不断延伸调解触角,推动房地产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加速升级。日前,在院庭领导的靠前指导下,晋安法院诉前高效妥善化解了近百件涉房地产系列纠纷。
【开发商逾期办证,引发业主集体维权】
位于晋安区的某楼盘,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应于2021年底前将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的材料交付业主,但开发商届期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经多次催告无果后,个别业主于去年起诉至晋安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应当依法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逾期办证违约金,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得知消息后,该楼盘部分业主也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院庭领导靠前协调,拓展源头治理效能】
面对可能产生的群体诉讼风险,晋安法院院庭领导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快速启动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机制,靠前指导,提升化解效能。分管院领导、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颖同志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调研了解相关情况,部署开展诉前化解工作,并亲自参与,指导调解工作。
【强化首案示范引领,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晋安法院依托诉非联动中心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针对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做好释明工作。调解过程中,晋安法院注重发挥类案、首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向业主代表和双方委托代理人详细介绍去年该楼盘类似案例判决作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耐心说理疏导,解除双方当事人的疑虑与困惑。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同步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承办部门民一庭高效审查,及时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晋安法院优质高效便民司法服务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至此,该批近百件涉房地产纠纷被一揽子化解于诉前,彰显了晋安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力度与成效。
下一步,晋安法院将牢固树立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工作思路,全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贯彻“如我在诉”的意识为着力点,用更高质量的人民司法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的新需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