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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带鞭炮进站 铁警依法处置

  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13日电(高雅)随着“暑运”的到来,厦门北站出行的客流日渐增长。值得注意的是,旅客们乘坐火车、动车出行需要了解乘车规定,因为有些物品是不能带入公共场所和带上列车的。近日,一名女子到厦门北站乘车时携带了500响鞭炮,被民警和安检人员及时发现。

  近日,一名五十多岁的女子到厦门北站乘坐动车,当其行李过南进站F口安检仪时被工作人员发现了异常情况。安检工作人员发现女子的行李包内装有一盘鞭炮,经过现场执勤民警和安检工作人员的查点,这盘鞭炮有500响。民警对女子携带鞭炮情况进行了解,女子称鞭炮是准备乘坐动车带回尤溪老家去给其儿子乔迁庆祝用的。民警向女子普及了法律法规并依法将鞭炮合理处置。

  民警提示: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十七条:公安机关应该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刀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责任。

  暑运期间,旅客出行除了照看好行李物品,注意防盗防骗以外,也要遵守乘车规定,以免耽误乘车时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