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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违反“伏休”!让江河湖海“生呼吸”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2日电(朱翠霞)伏季休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建立的一项渔业资源保护制度,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该制度规定,在每年的一定时间、一定水域不得从事捕捞作业,因该制度所确定的休渔时间处于三伏季节,又称伏季休渔。

  近日,连江法院集中宣判违反“伏休”制度的非法捕捞案5件10人,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没收船舶2艘及违禁网具,追缴违法所得70万元。

  此次集中宣判,有力彰显了连江法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打击涉渔违法犯罪的决心。下一步,连江法院将充分发挥生态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等涉海洋生态环境犯罪,为新时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