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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请注意!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始了!

  为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2月3日起至6月30日,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化工企业、医药制造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检查企业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企业“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改变工艺技术、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检查企业储存场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情况,是否存在禁忌物质混放、混存情况。

  (六)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完善监测监控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七)特殊作业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要求,制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

  (八)承包商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选用符合资质的承包商,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九)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配足配齐应急储备物资并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十)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等情况,督促企业聚焦重大风险、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严格落实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措施,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重点环节部位,建立并不断完善设备管理、日常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十一)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系统运行情况、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建立完善情况以及2022年安全专项检查督导中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录入、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

  (十二)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检查企业在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十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新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要求,严格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