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9日电(魏子焰 陈章清)福清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强基导向,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个一体”打造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法庭
福清法院坚持从本地和本院实际出发,坚持人民法庭专业化发展方向,1997年即在宏路人民法庭探索交通事故案件集中审理,形成“民刑一体、审执一体、诉非一体”的专业化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福清模式”。2018年以来,共审结交通事故民事案件1668件、刑事案件188件,执结419件,调处诉前纠纷670件,呈现服判息诉上升、执行案件下降的良好态势。2021年9月,宏路法庭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审理品牌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荣列全国第一批16家之一,为全省唯一一家。
“三联三提”打造民间借贷案件专业化法庭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逐年攀升,为深化市域治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2018年以来,福清市人民法院倾力把位于中心城区的音西人民法庭打造成专业审判庭,辖七个街道、119个村居,形成“审执联动、帮扶联动、打防联动”的民间借贷案件专业审判“福清模式”,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012件,结案标的37.3亿元,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三个面向打造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法庭
福清法院坚持强基导向,紧扣“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的工作原则,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优化建设布局,完善诉讼场所,奋力开创人民法庭建设新局面。修缮渔溪、高山法庭审判综合楼;顺利启用龙田法庭新审判综合楼,标志着福清法院“两庭”建设再上新台阶。福清法院作为全省人民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实现了9个人民法庭的审判综合楼建设规模均为一类达标法庭。
接下来,福清法院将继续注重强基导向,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在党的二十大精神鼓舞下,努力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