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8日电(刘晓亮)2021年7月起,多个烟花爆竹销售团伙与快递员柯某某达成协议,由柯某某为各犯罪团伙所售烟花爆竹包裹提供邮寄服务。柯某某明知犯罪团伙邮寄的物品属于违禁品,但为了赚取寄件费用,他还是主动联系了位于浙江某快递公司的主管梅某某、贾某某要求提供邮寄协助,梅某某、贾某某未执行实名邮寄规定,也不执行收件验视流程,纵容犯罪团伙使用虚假身份邮寄了7000余件装有烟花爆竹的包裹,严重违反相关快递收寄的法律法规,为违法犯罪提供帮助。
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迅速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取证,调取营业执照、店铺销售信息、快递订单信息等,查明涉案电商商户是否取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资质,委托对扣押烟花爆竹价格进行鉴定、对扣押的手机、电脑进行电子数据勘查,及时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实主观明知和涉案金额。通过积极引导侦查,为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最终,柯某某、梅某某等人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涵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至二万不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