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31日电 (曾铮滢 徐滨)“这是我家祖传古玩,今天偷偷拿出来玩耍!”“便宜点卖给我吧?”“800!”“成交!”
68岁的陈大爷爱好收集古玩,但对古玩行业却知之甚少,路遇售卖假古玩的被告人李某某,对其把玩的“祖传古玩——银元”甚感兴趣,遂讨价还价之后购买收藏。
之后4个多月,被告人李某某多次从街边实体店铺或者手机网络平台,低价购进字画、瓷器、钱币等“假古玩”,以“祖传古董”名义向陈大爷高价出售475件对价177384元。
【东窗事发】
一天,陈大爷得意洋洋地向古玩市场的朋友炫耀手中的“古玩瓷器”,朋友把玩之后很严肃地告诉他,这是赝品,不值几个钱,这让陈大爷怒火中烧,立即拨打110报警。
2022年1月15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李某某并扣押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对诈骗罪行供认不讳。
【赔偿谅解】
在悬挂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警示语的公安羁押室内,被告人李某某懊悔不已,主动请求民警联系其家属筹款退赔。
多日后,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陈大爷全部经济损失,陈大爷对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予以从轻处罚。
【接受审判】
涵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对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在法庭教育中,被告人李某某深感悔恨,对于给陈大爷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当庭说声“对不起”。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罪服判,该案已于9月6日生效。
【社会治理】
涵江法院着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行“一案一建议”机制,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依法发出司法建议,积极推动标本兼治、长效常治。
针对该诈骗案,涵江法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一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履行监管职责;二是综合治理,有效促进依法依规经营;三是查找线索,持续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四是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群众法制意识。
该《司法建议书》系全市首份涉文化市场司法建议。
【典型意义】
该案是涵江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莆田市首例“假古玩”养老诈骗案。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
本案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收藏艺术品变成高价购买赝品。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虚假宣传、免费或低价旅游观光、情感陪护等手段,采取低价高售、免费发放礼品、消费返利、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艺术品、收藏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等。
涵江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行动,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及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推进会,认真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不断推动走深走实,依法打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法官说法】
为预防像陈大爷这样的“孤巢老人”被犯罪分子盯上,落入诈骗圈套,涵江法院持续掀起打击整治宣传热潮,深刻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升老年群体法制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宣传,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构建“传统宣传+新媒体平台”集成发力,“线上+线下”“大屏+小屏”“室内屏+户外屏”矩阵联动,走进社区、农村、老人院等地,向老年群众普及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活动6场次,参与干警人数30余人,发放宣传册4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90余项,让反诈宣传深入人心。
在此,涵江法院法官送上《防骗反诈指南》!
1、保护好个人信息
老年人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相信陌生人,更不要相信陌生可疑的电话、短信,同时保护好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不给骗子“钻空子”。
2、请勿贪图诱惑
“天上不会掉馅饼”,时刻保持警惕,不轻信所谓的“零风险、高回报”,不轻信所谓的“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自觉抵制高利诱惑,时刻绷紧防范意识这根弦。
3、时刻保持警惕
骗子往往会主动与老年人套近乎,表现得十分热情,这时老年人就很容易放松警惕,一旦取得信任得到钱款,立马消失,凡事多留一个心眼,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4、投资消费需冷静
老年人投资消费要冷静,不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现场推广等,认准正规的艺术品、收藏品投资渠道,时刻保持理性投资、理性消费。
5、凡事找家人商量
投资购买时要多思多虑,常与子女家人商量,子女家人也要主动帮助老年人远离诈骗陷阱,科普诈骗套路,提醒潜在风险,同时关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多交流互动,多一些陪伴。
6、提升法制意识
多关注新闻媒体或者社区宣传栏、标语等,充分了解常见的诈骗方式、诈骗手段,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并积极踊跃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牢牢守住“养老钱”。
全国举报电话:12337
涵江区举报电话:0594-3367946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完)